古易居

中国的道家佛家儒家墨家 烤肉的火候,小心仔细的“犬”字来理解

2023-06-27 09:18 浏览:
导读: 其实以儒、法、道三个思想方向(尚亲、尚功、尚贤)来看,作为反儒家而建立的墨家,差不多是道家与法家结合的产物。在韩非的眼中,墨家曾经是与儒家并称的显学,但二者之下,至少还有与法家,道家并称的次一档的学说。其中,墨翟、宋钘是墨家,子思、孟轲是儒家分支,与仲尼(孔子)、子弓组成儒家(但按荀子礼法并重的思路,荀子自身是偏法家的),惠施、邓析是名家。

直接按篆(金)文楷化,应该右部为犬,左部为炙烤的“炙”:

若按隶书“然”的结构,则很容易被理解为“加火以烤狗肉”,《说文》大致也类似,于是有“然,烧也”的注解,即“然”是“燃”的本字。

但若是为表示燃烧,在“炙(火烤肉)”字的基础上加火不是更好的表达了么?换个角度看,“燃烧”的含义,又怎么引申“对、是”乃至“答应、许诺”这些「然」字的含义呢?

所以,战国时代的思想家所说的“自然”不能按隶书“然”来理解。得按篆(金)文的「然 」来理解。

中国的道家佛家儒家墨家_法家道家儒家墨家共有_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兵家的中心思想

那么,左“炙”右“犬”的古文「然 」该怎么来理解呢?关键在右部的“犬”字:

从构形结构(甚至内容)相似的「献 」字来看:

两字的犬部,都应该是表示守护、守候。古文「然 」中的“守候”含义应该更浓。因为烤肉不比献祭,烤肉的火候由烧烤者掌握。

因此,古文「然 」的构形是把握着火候,小心仔细的烤肉。其本义为(烤肉的火候)恰到好处。

也正是“恰到好处”、“恰如其分”,才能引申“对、是”乃至“答应、许诺”这些「然」字的日常使用含义。

所以,“道法自然”中的“自然”,就是自动自觉的实现“恰如其分”的状态。

如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中所谓的“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也是老子说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七章有“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这里常被误解为“清静无为”。实则“无为”还是“无不为”,就看是否合道(恰如其分、阴阳调和)。

合道则无为,不合道则“无不为”(努力尝试各种调整,以实现再次的阴阳平衡)。

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兵家的中心思想_法家道家儒家墨家共有_中国的道家佛家儒家墨家

墨家

本来行文到这里,本文算是可以完结了。但在先秦历史中,墨家不但在思想界独树一帜,甚至曾经某种程度地左右过历史,所以这里将墨家也梳理一下

其实以儒、法、道三个思想方向(尚亲、尚功、尚贤)来看,作为反儒家而建立的墨家,差不多是道家与法家结合的产物。其“尚贤”相关近于道家,其“尚同”相关近于法家。古代法家只是以君王意志取代“天志”,法家的“天子”与墨家的“巨子”某种程度相当。

下面借着梳理墨家,大致整理一下先秦思想:

在韩非的眼中,墨家曾经是与儒家并称的显学,但二者之下,至少还有与法家,道家并称的次一档的学说。韩非虽没提中国的道家佛家儒家墨家,但韩非的老师荀子在《非十二子》中提到了,司马公的《论六家要旨》某种程度也是顺着荀子的思路来的。

要旨所提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

荀子所谓十二子是:它嚣、魏牟、陈仲、史鱼酋、墨翟、宋钘、慎到、田骈、惠施、邓析、子思、孟轲

其中,墨翟、宋钘是墨家,子思、孟轲是儒家分支,与仲尼(孔子)、子弓组成儒家(但按荀子礼法并重的思路,荀子自身是偏法家的),惠施、邓析是名家

而其余六人从渊源上皆属道家分支杨朱学派,这个学派曾经与墨家并称:

《孟子.滕文公》篇云:“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于杨,即归墨。”

杨朱思想核心“贵己”、“尊生”,发展下来,分成《非十二子》中的三派,有学者认为三派具体为:

它嚣、魏牟重生轻利,因偏于“纵情性、安恣睢”,成为杨朱之学的末流,属“纵情派”;

陈仲、史鱿承杨朱“自贵”之旨、“轻爵禄而贱有司”,退隐山林,属杨朱学派“忍情派”

田骈、慎到贵“静因之义”,“因性任物”,“变化应求”,以“因循”为本,是对杨朱之学的精到发展。

其中的慎到、田骈一派,后来 被称为黄老道。

相比墨子与孔子,杨朱这个开山鼻祖连相关系统著作都没能留下,只能在先秦各派的评论中被提到。作为思想学派,杨朱学派这种,或者才称得上是彻底消失。

杨朱学派之所以被肢解的消失了,是因为其核心的“贵己”思想太容易被发展为“自私自利”的那种绝对利己思想。

但“贵己”思想换个名字为“但求长生不老”的“长生”思想,就能绵延不绝了。所以杨朱学派被归类到道家,而且换个马甲实际也被即继承着。

然而,墨家却跟杨朱派不像,他可谓自成一家,甚至完全是墨子一人主导,其后学完全没有明显创新。这从各家的名字就能发现些端倪:

在漢代,即使学术传承相对较少的道家,也称“黄老道”,法家与儒家的相关名人就更是数不胜数。只有墨家,只一个墨子名显后世,所以该学派也因墨子而称墨家。

换句话说,墨家算得上完全没有学术传承,墨子死后,墨家的学术传承就等于断绝了。

之所以如此,并非很多人认为的因为“兼爱”蕴含的平等思想不为统治者接受。因为法家本质上也是追求平等的,如“太子犯法与民同罪”。

道家的“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也是近似于平等思想的。

所以,反对儒家的“仁爱(爱有等差)”,并非墨家断绝传承的根本。“尚贤”及其引申的“尚同”才是墨家的致命所在。

反对儒家式的“仁爱”,并非从墨子开始,也非结束于墨子:

周公问太公何以治齐,曰:“尊贤而尚功。”周公曰:“后世必有篡弑之臣。” 太公问周公何以治鲁,曰:“尊贤而尚亲。”太公曰:“后寝弱矣。”

姜太公对“尚亲”的反向操作,是“尚功”。论述功劳,自然需要相应的功过条文,所以法家的先声为齐国的管仲(虽然他出生不在齐国),是顺理成章的事。

而商鞅的“壹刑”,同样是闪耀着平等思想:

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 自卿相、 将军以至大夫 、 庶人,有不从王令、 犯国禁、 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所以“兼爱”所蕴含的平等思想,在墨子之前、之后都不鲜见,只是换了个马甲而已。

墨家虽源于反对儒家而创立,但其真正核心,却不是兼爱。甚至,“兼爱”的思想,换个马甲被儒家抄去: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出自《孟子》的《尽心章句上》(第九)。 原句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兼善”、“兼济”,本质与“兼爱”没多少区别。所以“兼爱”只是墨家的一个用词上的特色标签。

墨家真正的核心思想,是达成“兼爱”的方法:即所谓“尚贤”、“尚同”、“节用”为核心的多个主张。

从秩序角度看,“尚贤”是建立秩序,“尚同”是维护秩序,“节用”是加强秩序。

其余的,“天志”“明鬼”大致是辅助“尚贤”建立秩序的。“非攻”“非命”大致是辅助“尚同”维护秩序的。“非乐”“节葬”,明显是“节用”的延伸。

而“尚贤”、“尚同”、“节用”三者中,“尚贤”为根本中的根本。其《尚贤》有:

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劳殿赏,量功而分禄。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

墨子的这种“尚贤”操作,在本质上,与“丛林法则”其实差别不大。

而墨家实际操作中,举贤者,“圣人”也:

古圣王以审以尚贤使能为政,而取法于天。.....然则天之所使能者谁也?曰:若昔者禹、稷、皋陶是也。 《周颂》道之曰:“圣人之德,若天之高,若地之普。其有昭于天下也,若地之固,若山之承,不坼不崩。若日之光,若月之明,与天地同常。”——《尚贤》

“圣人”所以举贤者,“上利天、中利鬼、下利人”:

惟法其言,用其谋,行其道,上可而利天,中可而利鬼,下可而利人。是故推而上之。 实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尚贤之为说,而不可不察此者也。尚贤者,天、鬼、百姓之利而政事之本也。——《尚贤》

也正是这种“利百姓以为贤“的思路,墨家在器械创造方面首屈一指。

但问题是,创造力,技术的实用性等等的东西,即使是现代社会,也不是那么容易判别高下的。

所以太史公认为“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篃循”这一看法,虽是没切中墨家体系核心,但“其事不可篃循”的判断,却是正中要害。不具备可操作性,是墨家“举贤”的最大问题。

墨家的首领叫钜子,又称巨子,“巨”字,本义是矩尺(作用相当今角尺)。用于测量方角以及长度的:

“钜”的含义相当于规矩的矩,“钜”之所以加金字旁,估计是强调的是金属矩尺的刚强乃至不朽属性。以此表示首领是“贤者”中最高标杆的意思

首领称“巨子”,正是墨家“举贤”思想的直接体现。某种程度也印证了墨家举贤的不可操作性(除非世世代代都能出个类似墨子那样的大能)。

虽是断绝传承,但如上所述,墨子思想的出发点“兼爱”,却是没有湮灭。《孟子·尽心上》:“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

乃至作为敌对方,儒家的孟子有:“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的名言。

其他很多具体观点,其实也有被吸收改造的,比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是孟子在评论“兼爱非攻”时所说的。

乃至“大同”思想的提出,某种程度也有“尚同”的影子。

若仅是“尚贤”这种理想主义的话,墨家估计还是能够传承的。因为勉强能用的选贤模式,还是能够实现的:类似于科举模式,只要不断的调整细化相关的选贤标准,可堪一用的“选贤”,还是可以实现的。

但“尚贤”加“节用”,那就成了某种自相矛盾的存在了。

这相当于说能力分等级,而享受不分等级。西方有权利义务对等的说法,而尚贤加节用,等于西方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此外,节用不是现在提的节约资源,而是类似“压抑消费”。这某种程度上是破坏了社会再生产循环。

再退一步,若说“节用”还可以进行改良的话。“天志”“明鬼”、“非攻”“非命”、“非乐”“节葬”这一套思想组合,大致相当于东方版“天主”教,而且是类似上帝之下人人平等的新教。

这整套思想组合,在否定血缘的基础上,等于否定了家族,乃至否定的华夷(胡汉)之别,最是无国无族不过。

也就是说,墨子某种程度上就是东方版“圣母”

反过来看,儒家之所以能在过去成为主流,正是因为其华夷之辩某种程度来说就是古代版的东方民族思想大成者。虽然改朝换代,但华夷大防,胡汉有别的思想不绝于缕。

而华夷之辩的基础,正是仁义礼制。

战国时代,墨家之所以兴盛,是因为军备竞争中,技术发展是其核心。墨家可谓战国时代,各国成系统的发展科技方面唯一的选择。君主们在统一东方之前,为了借助墨家的技术力量,对墨家相关的“无国无族”思想自然是捏鼻子认了。

甚至这种“无国无族”思想对消化新征服国土来说,短期内还有相当正面的意义。

但当东方农耕社会一统,这种思想就完全没有了生存土壤,否则面对时不时因为天灾人祸而南侵的游牧势力时怎么处理,“非攻”么?“节用”“节葬”给他们“人道救济”么?

在工业生产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农耕社会与游牧社会,就是不可调和的对立存在。

所以,作为与儒家并称的社会伦理思想,墨子的核心思想实际并没有真正的传承者。而作为延伸的技术创造,在战国结束后,也基本失去了生存空间。

墨子以“上利天、中利鬼、下利人”为天下大义,所以有“贵义”,其中有:“凡言凡动,利于天鬼百姓者为之;凡言凡动,害于天鬼百姓者舍之。”

义之所以贵,《贵义》有:“又曰:‘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争一言以相杀,是贵义于其身也。故曰:万事莫贵于义也。”

时至漢代,就只有《贵义》篇所存的“(劫富济贫)利百姓”之“侠义”者,能稍传墨家的核心思想。

而今有“侠之大者利国利民”一说,庶几可谓墨家之回响。而作为墨子的核心思想“以利天下者举贤”,却应是墨子一人的绝唱。

是以,以儒、法、道三个思想方向来看,墨家差不多是道家与法家结合下的产物(即尚贤又尚功)。其“尚贤”近于道家,其“尚同”近于法家。古代法家只是以君王意志取代“天志”,法家的“天子”与墨家的“巨子”某种程度相当。

换句话说,当“天子”统一东方,“巨子”必然没有生存空间。

因而,真正令墨家消失的,是“天志”、“非攻”、“节葬”这一整套无族无国,某种程度相当“独祀天志(上帝)”的祭祀观完全不符合东方农业社会的需要。

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兵家的中心思想_法家道家儒家墨家共有_中国的道家佛家儒家墨家

荀子:隆礼重法,循名责实——广义名家

儒、法、道、墨之外,还有一个不得不说的名家

之前分析了,儒、法、道三家,对应尚亲、尚功、尚贤。由于尚亲与尚贤对立,所以复合三家以及同时尚亲与尚贤都是不可能的(当然,这个论断只能限于同一个社会层面,这点很容易被忽略。实际上,在不同社会层面同时运用儒法道而各有侧重,并不会冲突)。

墨家是复合了道家与法家。剩下的就是复合尚亲尚功一种可能了。名家的循名责实乃至荀子的隆礼重法,大致都是走复合尚亲尚功的路子。

名家,古代又称“讼者”“辩者”“察士”“刑名家”。实际上可理解为古代的律师。

作为“辩者”“察士”,很自然能注意到“父父子子”,若以“父不父”的前提仍然去苛求“子必子”,那就陷入“名实不副”的困境。

若将名家“循名责实”的逻辑使用到维护礼制上,就会导致荀子所推崇的“隆礼重法”。

是以,区区认为荀子本身并不太“儒家”,甚至可以说荀子本质是法家。因为他更倾向于名家的“循名责实”——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礼制,而非沿用孔夫子那种以“仁爱”说教使人遵守礼制。

所以,广义的名家,按“循名责实”的逻辑来看,就是尚亲为名,尚功为实。只为避免出现“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窘况。

儒家的核心,一般认为是“礼制”,批判儒家时,经常有“礼教”这个说辞。所以极端的有“礼教吃人”的说法。至于“礼教束缚”、“礼教害人”之类的,就更多了。

但若以发端的“周礼”,以及儒家真正的发轫者孔子来说中国的道家佛家儒家墨家,礼制的背后,还有一个内核,那就是“血缘关系”。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基本礼制,都是基于血缘的。孔夫子的“仁爱”,不过是在先天血缘的基础上强调人的情感。

所以,若是严格以孔子为思想祖师的儒家,其礼制是基于“仁爱(爱有等差)”的。换言之,“父不父,则子不子”,于是“君择臣,臣亦择君”。

登台拜将

然而,无论是血缘,还是所谓的仁爱,都是没有硬性约束力的。换言之,礼制的维护,真正有硬性约束力的,还得依赖法律(武力)。

当基于“道德”的礼制变成有硬性约束力的“礼法”,礼法本质就已经是一种法律,不过是种先天法、自然法。

《荀子·礼论》:

故绳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规矩者,方圆之至;礼者,人道之极也。然而不法礼,不足礼,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

荀子的礼,是礼法,《荀子·君道》有:“隆礼至法则国有常”。

《荀子·法行》直接说礼就是法(圣人法):

公输不能加于绳墨,圣人不能加于礼。礼者,众人法而不知,圣人法而知之

同是维护“周礼”,荀子选择将礼视为“至法”、“人道之极”。而之所以制礼,乃是因为“性恶”。《荀子·性恶》有:

问者曰:“人之性恶,则礼义恶生?” 应之曰: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 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圣 人之所生也。 问者曰:“礼义积伪者,是人之性,故圣人能生之也?” 天非私齐鲁之民而外秦人也,然而于父子之义,夫妇之别,不如齐 鲁之孝具敬文者,何也?以秦人从情性,安恣孳,慢于礼义故也,岂其性异矣哉!

荀子眼中,人而无礼,皆因“慢于礼义”。因此相对于孔学基于“仁爱”,荀学则是基于“性恶”。而制性恶者,唯刑法而已。

所以,“性恶”乃是荀子为维护礼制所立的“名”。按“循名责实”的逻辑,就得以礼法作为藩篱,以使“恶性”不至于放纵,进而搅乱社会秩序。

因而,“儒皮法骨”的始祖,实乃荀卿。之所以大都将荀子归类为儒家,因为他将礼等同于法,看着不像其他法家那样特别强调制定法律。但从“性恶”出发,乃至圣人“化性起伪”而制礼这过程,实际并不太“儒家”,至少不孔儒。

是以,“儒皮法骨”的操作,某种程度算是广义的名家。广义名家,以儒家“尚亲”为名(皮),法家“尚功”为实(骨)。

若往后世的宋明时代看,其理学某种程度也是“儒皮法骨”(广义名家)。“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逻辑,不就是极端化的“循名责实”了么?参看:

文人墨客那些事:朱熹以《中庸》心性论为基点构筑理学

综述

西方都说中国没逻辑思辨,但“儒皮法骨”本身就是最严谨的广义名家思辨逻辑。

逻辑本身没错,错在尚亲、尚功的操作只能对内。换言之,是社会基本模型存在认识缺陷:

社会的基本组成并非先秦诸子一般认为的士农工商四类,而是士农工商兵五类。或者如当代的分类,将商视为工的延伸,士视为农的延伸,社会的基本组成是工农兵。

这“兵”并非仅指士兵,而是包括兵器生产等整个军政(军事)系统。然而,尚亲和尚功都不是管理军政的良方。所以,我们真正的复兴,得在儒、法、道三家的基础上重新构建基于完整社会系统(工农兵)的社会秩序。

参看:

被冤枉的管仲,「士农工商」四民的本意并非为了划分社会阶层

漢泽哲思:过去丢失尚武精神的真正根源找到了

转载请注明出处:古易居,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