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道神德行。
“显”、“神”都是动词,“道”是客观的规律,“德行”指人的德行。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易》能将隐藏在客观世界中的规律显示出来,也能把表现在人身上的德行显示出来。
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祐神矣。
“酬酢”即应对。古时饮酒,有一定的礼节。主人先向宾敬酒,这叫“献”;宾回敬主人,这叫“酢”;主人再回敬这叫“酬”。
“可与祐神”的“祐”,是助的意思。“神”即“阴阳不测之谓神”的“神”,指的是与物质相对的精神,而不是指鬼神。以上为第二节。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
“策”即蓍,也就是筹、码的意思。“期”是一周、一年的意思。在《易经》的占筮中,乾卦使用的蓍草有二百一十六根,坤卦使用的蓍草有一百四十四根。乾、坤两卦所用蓍草共三百六十根,正好与一年的日期相当。这与“乾、坤其《易》之缊邪”表达的是同样的意思。
《易》就是讲乾、坤的。从屯、蒙到既济、未济易经84卦全解详解,不过是乾、坤的发展。因此《易经》只在乾卦讲“用九”,在坤卦讲“用六”,也只有乾、坤两卦才有《文言》。同样,在讲筮法时,说“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也只讲乾、坤两卦,别的卦都不讲。
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二篇之策”即《易》的上下经所有的卦总共用的策。全《易》六十四卦共三百八十四爻,阳爻有一百九十二,阴爻也是一百九十二。阳一百九十二乘以三十六,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阴爻一百九十二乘以二十四,得四千六百零八策。两数相加,得万有一千五百二十,约当万物之数。
“万物”的“万”,是概指,而不是实指。《左传》闵公元年说:“万,盈数也。”这表明在古人看来“万”是大数。“万物”也就指天地间的一切事物。《易》的上下经所用策数与万物之数相当,这表明《易》可以“冒天下之道”、“弥纶天地之道”。
总之,本章是讲蓍的。蓍在《易经》中非常重要,学《易经》,不懂蓍是不行的。过去,人们只讲卦,而忽略了蓍,这是不对的。以上为第三节。
第九章 【原文】
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响,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于此?《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
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
【详解】
按:关于这一章的传文,疑今通行本《系辞传》的文字既有阙文,又有增文。增文为“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之下的“《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ト者尚其占”这么一段文字。这段文字所说的“四焉”都算不上是圣人之道,且剔除它,前后文意紧密相连。因此,这段文字当属后人误增的,应予删除。其详,见本章详解第二节“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句下的解说。
本章总的讲“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实际上这是孔子在说了筮法以后讲ト筮的效用。以下逐句加以说明。
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
这句话实际是讲ト筮。大衍之数的变化能产生八卦,孔子将这看成是“神”在起作用。
所谓“神”,并不是鬼神,而是“阴阳不测之谓神”的“神”。事实上,占筮时,“分而为二以象两”的“分而为二”是信手分的,两部分蓍草各有多少根并不一定。因此,再经过“挂一”、“揲四”、“归奇”之后得出七、八、九、六就不一定,得出的爻是阴是阳也就不一定。“神之所为”就是这么回事,没有什么神秘。
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响,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
这段话意思是说易经84卦全解详解,君子将有所作为,将到哪儿去,问于卜筮,它就告诉你。并且马上就答应,就像响之应声一样,不管多远多深,都能知道将来是什么样子。不是天下最精微的,谁能做到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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