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易居

六艺中指涉“美”的也只是“乐、书”

2023-07-01 09:04 浏览:
导读: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所关注的就是这样一种以礼乐和诗教培养君子的美育观。《教育偶感四则》、《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论小学校唱歌科之材料》、《孔子之美育主义》、《教育家之希尔列尔》等一系列文章讨论美育,提出了“形式”、“审美无关功利”等现代美学观点,成为当时主要致力于美育思想传播的旗手。

美育被视为德育的辅助而受到封建帝王和儒家的重视。同时,六艺中指涉“美”的范畴的也只是“乐、书”而已。在漫长的封建传统中,我们所说的“美育”实际上就是指音乐教育,是德育的一部分。

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所关注的就是这样一种以礼乐和诗教培养君子的美育观。而这中美育观又与儒家文化中的“仁”、“天人合一”等核心价值密不可分。孔子生活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末期,他特别重视诗教与乐教对道德熏陶的作用,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即人格培养要从诗歌的熏陶开始,立足于礼教,完成于乐教。而乐又与礼互为表里,所以孔子更注视乐教的重要作用,他本人也擅长器乐演唱以及音乐鉴赏。君子人格的形成和实现在于对音乐的把握和领悟。孔子对乐的重视,源于他对“仁”这一儒学核心价值的深切认知。他对礼乐的教化功能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反思,他十分崇尚先古帝王利用诗教和礼乐教化达到治理国家教化人民的做法,那是他理想中的人类社会,“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论语•泰伯》这是对诗教的认同;“行夏之时,乘殷之路,服周之冕,乐则《韶》《武》,放郑声,远佞人。”礼乐不仅可以实现对个体道德品质的培养,更是巩固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的基础,至此礼乐具有了社会学的价值和意义。

“天人合一”是儒学重要的核心价值之一。要达到这样一种境界,必须要通过音乐的形式。在《论语》中有这样一段话常常为后人津津乐道。有一次,孔子问弟子子路、曾皙(名点)等四位弟子的志向。子路师兄弟均表示愿意从政治民,实现儒家的社会政治思想,只有曾点的志向有些例外:“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孔子对此却极为赞赏,曰:“吾与点也。”曾点所描述的这样一种随心所欲,自由闲适的生活画面恰恰是孔子所提倡的“天人合一”的境界,即达到美与善的统一。而这种在审美中所体会到的乐趣,就是美育所要达到的无关利害的澄明境界。

王国维在《孔子之美育主义》一文中儒家对中国古代艺术的影响,也提到了上文中的这个典故,对此,王国维评论道“此时之境界,无希望,无恐怖,无内界之争斗,无利害,无人无我……一人如此,则优入圣域,社会如此,则成华胥之国。孔子所谓安而言之,与希尔列尔所谓乐于守道德之法则者,舍美育无由矣。”尽管王国维把孔子的“安而言之”与席勒的美育观进行同比有些牵强,但都是对美育所达到的个人性格提升和社会安定和谐作用的肯定,同时也指出了所谓的“无用之用”最终还是要落脚在提升国人的趣味上。从美育的被引进到之初,就已经深深地烙上了儒学传统价值观,即通过美育来培养完全之人物,以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在这一点上,王国维与孔孟的美育观殊途同归。

“美育”当属清末西学东渐背景下的舶来品。从最初“美育”观念的引进到“美育”在中国形成一门现代教育体系下的学科,都离不开西方哲学以及美学思想在国内的传播。20世纪初前后,中国处于封建文化的没落与各种新思想兴起的更迭中,传统的儒家思想体系接近崩溃,新的民主、科学等西方思想成为中国救亡图存的先驱们的选择。兴洋务,开新式学堂,变法新民,从政治到经济,从思想到教育,许多知识分子都经历了这样痛苦的转变,从而产生了“美育”的西学东渐,这中间不能不提的是王国维。

王国维在十八岁前除去在私塾所受教育外,还从其父学习骈散文及古今体诗,金石书画,并长于考据。中日甲午战争的爆发促使王国维产生了学习西学的欲求,最初他从日本英文教师那里获得了关于康德与叔本华的哲学论著,后来经过罗振玉的资助留学日本,回国后开始致力于康德、席勒、叔本华等哲学思想的学术研究,翻译了大量哲学著作例如《伦理学》(日本,元良勇次著)、《心理学》(日本,元良勇次著)、《西洋伦理学史要》(英国,西额惟克著)等书。他还在《教育世界》上大力译介西方哲学及美学思想,写出了《哲学辩惑》、《论教育之宗旨》、《孔子之美育主义》等学术论文。《论教育之宗旨》写于1903年,王国维在文中提到了美育的必要,并指出席勒“之重美育学,实非偶然”。

“所谓完全之人物,精神与身体必不可不为调和之发达。而精神之中又分为三部:知力、感情及意志是也。对此三者而有真善美之理想:‘真’者知力之理想,‘美’者感情之理想,‘善’者意志之理想也。完全之人物不可不备真善美之三德,欲达此理想,于是教育之事起。教育之事亦分为三部:智育、德育(即意育)、美育(即情育)是也”。“三者并行而得渐达真善美之理想,又加以身体之训练,斯得为完全之人物,而教育之能事毕矣。”王国维认识到了美育作为情感教育的独特性质,在维护美育独立地位的同时又把美育与德育和智育联系起来,始开美育独立的先河。后来王国维又通过《教育家之希尔列尔》专门介绍了席勒《审美教育书简》的主要内容、基本观点和写作背景。席勒主要的著作都是在接受了康德的哲学及美学思想,特别是《判断力批判》的影响,以此作为自己的哲学依据,展开美学以及美育的讨论。在《审美教育书简》中,席勒用27封书信明确地提出了“审美教育”的概念,并对美育的社会作用、性质作了系统的阐述。他从人性的分裂着手,探讨了美和艺术的批判功能,“因为艺术是自由的女儿……正是通过美儒家对中国古代艺术的影响,人们才可以走向自由”。自由是美育的本质属性,应让美在自由之前先行。可见西方审美教育的目的并非立足于社会的安定有序,而且重在追求人的自由。但这样的美育观是怎样中国化的呢?

从1903年至1907年,王国维写下了《去毒篇》、《人间嗜好之研究》、《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教育偶感四则》、《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论小学校唱歌科之材料》、《孔子之美育主义》、《教育家之希尔列尔》等一系列文章讨论美育,提出了“形式”、“审美无关功利”等现代美学观点,成为当时主要致力于美育思想传播的旗手。但第一个把“美育”观念引进国内的,却是蔡元培先生。蔡元培早在其作于1901年10一12月的《哲学总论》中论析各种学术之关系时指出:“人类生存其间的宇宙由物、心、神三者成立,而其研究之学问,则分别有理学、哲学、神学。哲学论究无形之心性,为心性之学,而心性有外显之心象,由作为哲学之一部的心理学研究之。心象又有情感、智力、意志之三种,相应又有审美、论理、伦理之三学。伦理学说心象之意志之应用;论理学示智力之应用;审美学论情感之应用。故此三学者,为适用心理学之理论干实地,而称应用学也。其他有教育学之一科,则亦心理之应用,即教育学中,智育者教智力之应用,德育者教意志之应用,美育者教情感之应用是也。”

蔡元培先生认为美育首先是一种情感教育或者叫做美感教育,他还提出了“美育代宗教”的口号。他对“审美无关功利”美学命题极具中国特色的表述,在今天看来仍然是达到了无可企及的高度。但他对美育的社会功能则过分夸大,甚至上升到宗教的高度。蔡元培在《教育大辞典》中关于“美育”的条目也明确表示:“美育者,与智育相附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也。”

由此可以看出,在对美育的功能阐述上,通过美育达到人格完善,从而实现社会改造这一传统并未改变。但美育必须建立在审美价值独立的基础上,这也是与传统美育观的不同所在。王国维认为,由于长期以来在国民教育中缺乏审美教育与美感的养成,且我国历来对艺术、建筑、戏剧等有关美的学科采取促狭的功利主义的态度,所以养成了国民在日常闲暇生活中的种种恶习,他在《文学与教育——<教育杂感>四则之四》一文中表达了自己深深的感慨及忧患:“则夫蚩蚩之氓,除饮食男女外,非鸦片、之归而奚归乎!故我国人之嗜鸦片也,有心理的必然性。与西人之细腰、户人之缠足,有美学的必然性无以异。不改服制而禁缠足,与不苦养国民之趣味而禁鸦片,必不可得之,数也”。因此,只有通过审美教育,满足国人的精神需求,才能达到知情意三者的融合,养成完全的人格。

五四以来的美育观尽管意识到了美育的独立地位,但对西方美育思想的引进却是以中国传统的儒家核心价值观为接受基础的,是以传统的观念去同化西方的美育观,或以此来印证传统的美育观。以此同时也过分夸大了美育的社会功用,让美育去承担不可能独立担当的社会重任,也因此容易忽视美育的独特性能,把它完全等同于德育的手段或德育的一部分,因此,也不可能真正建立起系统的美育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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