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易居

刘悦笛:“生活美学”是幸福地生活去吧

2023-08-24 13:00 浏览:
导读: 首先,中国传统自身就具有一种审美精神,这也就是吴经熊先生所说的“悦乐精神”。其次,中国审美本然就注重一种生命意蕴,这也就是方东美先生所说的“生命之美”。再次,中国文化本身就是一种美感文化,这也就是李泽厚先生所说的“乐感文化”。既然中国传统自身就是审美的,而中国审美本然地关注生命,那么,中国传统文化就是一种生命化的美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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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悦笛,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副研究员,国际美学协会(IAA)五位总执委之一,中华美学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文艺理论学会理事,《美学》杂志执行主编。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后,硕士生导师,“美学艺术学译文丛书”主编,“北京大学美学与艺术丛书”主编,国际中西哲学比较研究学会(ISCWP)会员,韩国艺术哲学学会(KAPA)顾问。 英文杂志编委,《外国美学》编委,《中国艺术教育》编委,“美学设计艺术教育丛书”编委。

美育代宗教乎?审美跨文化也!

文|刘悦笛

人的幸福问题,就是个美学问题,其实就是个“生活美学”问题!

“美者优存”,这也成为了生活美学的最基本的规定。不断增长的审美价值,的确已成为了提升“生活品质”( of life)的内在动力,同时也是“生活品位”(taste of life)得以升华的外化标准。

“生活美学”所寻求的,不是在实际共同体之内的“有德”抑或“有法”的生活,而是一种基于情感共同体之上的有“情”的人生,这是一种对于完“美”的生活的寻求。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道家的音乐美学观点,伦理与美学才往往成为一件事:“艺术品是在永恒的观点下看到的对象;善的生活(good life)是在永恒的观点下看到的世界。这才是艺术和伦理学的联系。”

如果幸福仅仅只是Well-being(优良的存在),那么它就是伦理学问题;但幸福更高级的是(愉悦的生活),那么它最终就成为美学问题了。

所以,“生活美学”,总结为一句话就是——幸福地生活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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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 顾闳中(传) 韩熙载夜宴图局部

幸福生活的反面是什么呢?应该就是“非审美化”的生活,也就是缺乏趣味甚或毫无趣味的生活。梁启超就主张,我们这些中国人应该“生活于趣味”中:

人若活得无趣,恐怕不活着还好些,而且勉强活也活不下去。人怎样会活得无趣呢?第一种,我叫他做石缝的生活:挤得紧紧的,没有丝毫开拓余地,又好像披枷带锁,永远走不出监牢一步。第二种,我叫他做沙漠的生活:干透了,没有一毫润泽,板死了,没有一毫变化,又好像蜡人一样,没有一点血色中国道家的音乐美学观点,又好像一棵枯树,庾子山说的“此树婆娑,生意尽矣”。这种生活是否还能叫做生活,实属一个问题。所以,我虽不敢说趣味便是生活,而敢说没趣便不成生活。

作为本土思想家的梁启超,甚至由此倡导一种“趣味主义”,并将这种趣味主义作为信仰,或者说,趣味与生活的中介乃为信仰。趣味主义当然是主倡“趣味”的,但是,它的反面究竟是什么呢?梁启超认为就是“干瘪”与“萧索”,这恰恰可以归纳上面所说的“石缝的生活”与“沙漠的生活”的特征。

趣味才是活动的源泉,趣味干竭,活动便跟着停止;趣味才是生活的原动力,趣味丧掉,生活便成了无意义。

有趣的是,这种“趣味主义”的生活,恰恰是以中国传统为根基的生活,它也构成了中国人的固有人生观。梁启超就此引用了儒家与道家的观点,一面是孔子说的“知其不可而为之”,一面则是老子说的“为而不有”,有了这两种可以互补的人生观,在梁启超看来,自然会觉得“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自然就会进入到“无入而不自得”的境界。

宋 马远 邀月就梅图

这种生活,纯然就是趣味化与艺术化的生活,这也形成了梁启超所常说的“最高的情感教育”,其目的就在于,教人做到“仁者不忧”,从而追寻一种“泛美化”又“合于德”的生活境界。法国思想家卢梭也曾认定,要使人尽善尽美,只需使他成为一个“会爱”、“会感受”的生命,也就是说,通过情感使理性达到完美。

沿着“以趣味作信仰”的道路,中国人对于审美,还有更高的要求与诉求,美学家蔡元培就曾提出个著名的诉求——“美育代宗教”!

“美育代宗教”大意实际上是说,在中国古代社会,始终没有一种宗教信仰占据中国人心灵的绝对主宰,但是,中国人还是需要另一种信仰来安顿现世生活的,而美育在中国人那里恰恰可以取代宗教的位置。

实际上,宗教理应有信仰的位置,美育理应有审美的地位,关键就在于,正如宗教给人生带来幸福一样,其实,审美更与幸福息息相关,这恰恰深描出了宗教与审美的共通之处。

西方美学家们已经意识到了,审美并不只是对于自然与艺术的纯然观照,还构成了幸福的内在构成要素,但是,他们却仍从西方的角度来理解“美的生活”:

只要我们认为,像诗人所认为的那样,快乐就在于其直接的感觉因素和感情因素,只要我们此刻还生存又认为我们的快乐在于呼吸、视听、恋爱、睡眠等最简单的事情,我们的快乐就具有与审美愉悦相同的本质、相同的因素,因为正是审美愉悦造成我们的快乐。

那些追求幸福的人,往往只依照抽象的传统定义,把幸福理解为金钱、成功、体面等,他们往往不认识幸福的本源是来自感觉和想象。这一成分是美感所赋予生活的;因为美也可能是幸福的一个来源和一个要素。然而,爱美的幸福,不是太感性而不能持久,就是太遥远太神圣,以至于世俗人不把它算作幸福。(乔治·桑塔耶那《美感》,缪玲珠译,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82.)

这段话的前半部分无疑是说对了,审美对于不同的文化而言,都具有“跨文化”的特质,也就是说,尽管同一种宗教不可能被所有的文化所认同,但是,审美本身却可能被绝大多数的文化所接受。但是,最后的话说审美“太感性”、“太遥远”、不能成为“世俗人”的幸福,却完全是西方化的观点,从而将审美视为纯感性的、超越的、超世俗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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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 拉斐尔 阿尔巴圣母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审美往往并不是纯然的美感,所谓“快感与美感孰先孰后”的问题(美感在先则走向审美,快感在先则偏离审美),在中国人看来只是一种抽象的设定。真正的实情是,在审美当中快感的要素始终存在,或多或少,或显或隐,只不过审美者未必自觉意识到这种快感的底层潜存。

用美育代替宗教,这在西方世界看来完全是不能接受的,将审美提到如此“崇高”的地位,似乎只有中国人才能做到。这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就是本身蕴涵了审美,并以审美作为高境的文化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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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美精神本身就具有“生生之妙”。“生”,据《说文》,它本义就是“象草木生出土上”。又据卜辞,生从“生长”的本义内衍生出“活”意,以形容生长的活泼泼之态。“生”不仅仅指天地万物,还与“性”相通并存。清代徐灏在《说文解字注笺·生部》中云:“生,古性字,书传往往通用。” 可见,“生”不仅指自然的生化本性,而且也注重人参与天地造化。

中国审美精神,就特别体贴于这种华夏古典文化的“生生之妙”。

一方面,中国审美精神重在“变”与“易”的生生不已,亦即生命的变化无穷。

阴阳互动,就形成这样一种变化的基本模式,中国古典美学的时空观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所以,《易经·革卦》观四时之变,“治历明时”; 《易经·鼎卦》有观空间鼎象,“正位凝命”。这两卦分别象征一时境一空境,并阴与阳相推而变“生生之谓易”,共构起美学家宗白华所谓的中国古典美学之“时空合体境”。

另一方面,中国审美精神的“变”还重在“变化于无为”,并在“虚”的层面直接与“道”、“气”和“空”的宇宙本体贯通。钱钟书先生的《管锥编》写道:“老子贵道,虚无因应,变化于无为。按‘因应’者因物而应之也。” 虚无因应(时)意指道家虚无也是“因时为业”,顺应自然无为而行的。确实,老子贵因时,庄子更以顺遂时宜为美,这就为空间的随时而化、须臾变幻因素之倾注提供了空场,而儒家“动而健”的生生创化正是其中的内驱力。

首先,中国传统自身就具有一种审美精神,这也就是吴经熊先生所说的“悦乐精神”。

根据中国传统哲学的宇宙观,一切万有(包括人在内)“莫不相互涵盖,相互呼应,心物一体”。由此而言,不仅人与自然之间具有合一性的亲密关系,而且,人生与艺术、艺术与人生也是没有隔膜的,就连艺术与艺术之间也是相互联通的。因此,这种从生命深层“体味”来的智慧,就相应使得中国传统具有了一种“泛艺术化”的审美精神。

这种审美精神,在中国传统的儒家、道家、禅宗的智慧里面得以彰显。这种精神可以被归结为中国传统的“悦乐”精神,因为根基于《礼记·乐记》的阐发:“乐者,乐也”,中国传统对音乐的愉悦感,正是其传统特征的一种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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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故宫藏

在中国传统的视野里,天下的“至乐”(最高的审美体验),就存在于儒家、道家、禅宗三种不同的悦乐方式之中。“一般说来,儒家的悦乐导源于好学、行仁和人群的和谐;道家的悦乐在于逍遥自在、无拘无碍、心灵的和谐,乃至于由忘我而找到真我;禅宗的悦乐则寄托在明心见性,求得本来面目而达到入世、处世的和谐。” 这三者熔为一炉,塑造出中国传统一贯洋溢着的“悦乐”的精神。

其次,中国审美本然就注重一种生命意蕴,这也就是方东美先生所说的“生命之美”。

在华夏古典美学看来,生命与艺术向来不是截分两橛的,而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这是由于,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乃至其他各派思想,他们的思想家对世界的感悟和体验都是以生命为内核的,进而认定,生命与艺术也是处于“不即不离”的关系之中的。所以,孔子称颂天地的运作是“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庄子则直接赞美“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庄子·知北游》)。

按照现代思想家方东美的理解,这种“天地之大美即在普遍生命之流行变化,创造不息。我若要原天地之美,则直透之道,也就在协和宇宙,参赞化育,深体天人合一之道,相与浃而俱化,以显露同样的创造,宣泄同样的生香活意,换句话说,天地之美寄于生命,在于盎然生意与灿然活力,而生命之美形于创造,在于浩然生气与酣然创意。这正是中国所有艺术形式的基本原理”。

中国的审美要显现的就是生命的盎然生机,因而具有一种“生命之美”,中国传统美学其实也是一种“生命化美学”。无论是审美的创造还是审美的欣赏,都必需先与“生命的普遍流行”浩然同流,据以展露相同的创造机趣。

再次,中国文化本身就是一种美感文化,这也就是李泽厚先生所说的“乐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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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唐寅 桐阴清梦图

既然中国传统自身就是审美的,而中国审美本然地关注生命,那么,中国传统文化就是一种生命化的美感文化。

这种文化又被李泽厚称为“乐感文化”,这是因为,“‘乐’在中国哲学中实际具有本体的意义,它正是一种‘天人合一’的成果和表现。就‘天’来说,它是‘生生’,是‘天行健’。就人遵循这种‘天道’说……它所指向的最高境界即主观心理上的‘天人合一’,到这境界……人与整个宇宙自然合一,即所谓尽性知天、穷神达化,从而得到最大快乐的人生极致。可见这个极致并非宗教性的而毋宁是审美性的。这也许就是中国乐感文化(以身心与宇宙自然合一为依归)与西方罪感文化(以灵魂归依上帝)的不同所在吧?”

中国文化的最高境界就在于这样一种审美境界,这种审美正是人对于自由境界的直接感悟,而非归结为某种超验、形而上、永恒的存在。中国文化本身的美感,也是一种不离于现实生活的美感,它并不能到彼岸世界里面寻求得到,这也正是中西文化的基本区别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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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 周文矩 文苑图局部

我们最后来看中国古人仲长统的“生活美学”:

使居有良田广宅,背山临流,沟池环帀,竹木周布,场圃筑前,果园树后。舟车足以代步涉之艰,使令足以息四体之役。养亲有兼珍之膳,妻孥无苦身之劳。良朋萃止,则陈酒肴以娱之;嘉时吉日,则亨羔豚以奉之。蹰躇畦苑,游戏平林,濯清水,追凉风,钓游鲤,弋高鸿。讽於舞雩之下,咏归高堂之上。安神闺房,思老氏之玄虚;呼吸精和,求至人之仿佛。与达者数子,论道讲书,俯仰二仪,错综人物。弹南风之雅操,发清商之妙曲。消摇一世之上,睥睨天地之闲。不受当时之责,永保性命之期。如是,则可以陵霄汉,出宇宙之外矣。岂羡夫入帝王之门哉!(《后汉书》卷四十九《仲长统传》)

后汉仲长统著有《昌言》,全文已散佚,清代严可均于众多典籍中广为搜求,集录其断章残篇,汇于《全后汉文》。其中有此小文一篇,表白了仲长统所向往的惬意人生。当然,这也仅是理想而已。现实中的隐逸总是清苦的,能耐得住那种苦而又得其乐的人实在不多,因此,在这个意义上,陶渊明似乎是唯一的。可以说,“中国只描画两次人间天国。一个是陶渊明做的桃花源,一个是《红楼梦》中的大观园”, 前个山中的桃花源,后个墙里的大观园,两处时隔千年,中有诗星如昼。

正如我的好友学人李修建对此精妙地评价说,仲长统的这种艺术化与审美化人生,奠基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有着相当的田产家业,能够保证生活丰饶、衣食无忧。然后,再追求居室的美学,饮食的美学,游乐的美学,学问的美学与音乐的美学,同样成为娱乐的中介,从肉体至精神,达成道家的逍遥游之至境。这种生活的理想,显然可以作为中古文人的心声,进而可以放大为中国古代文人的整体美学追求。

这样的境界,我们能达到吗?心向往之而已,还是努力践行之?

无论怎样,我们都有资格走自己的——“生活美学”之路!

来源:《生活中的美学》,刘悦笛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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